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遺產稅申報及財產過戶

這項服務適合誰

家人過世後,需要申報遺產稅、整理遺產清單,或希望完稅後順利辦理不動產、存款、股票等財產過戶的繼承人。

申報期限

遺產稅申報期限及延長申報,規定於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3條、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6條,原則上被繼承人死亡之次日起算6個月內需申報,通常能延長3個月。個案的起算日、應向哪個稽徵機關申報、可否延長,須依被繼承人身分、財產情形與實際狀況個別確認。

為什麼申報與過戶要一起規劃

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8條,遺產稅未繳清前,原則上不得分割遺產、交付遺贈或辦理移轉登記,除非取得同意移轉證明書或免稅、不計入遺產總額等證明書。因此,申報內容、扣除額主張與之後的分割、過戶安排,最好在申報前一併考量。

我可以協助的事項

諮詢前建議準備

服務方式

李家蔚律師曾任臺北國稅局稅務員(111~115),熟悉遺產稅申報與核定的實務流程。諮詢時可先說明家庭與財產狀況並提供相關文件,再確認可協助的範圍與委任事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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諮詢收費方式

電話或 LINE 訊息提供 10 分鐘免費諮詢。

正式諮詢每小時新臺幣 3,500 元;若確定委任,已支付的正式諮詢費可折抵委任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