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ERVICE
遺產稅核定爭議與行政救濟
收到核定稅額通知書後
若對國稅局核定的遺產稅額、財產價值或扣除額不認同,可依稅捐稽徵法第35條申請復查。復查有法定期間,個案起算及適用程序須依處分內容、送達與繳納期間個別確認,建議收到通知書後儘早處理。
救濟程序概要
- 復查:向原核定機關提出。
- 訴願:對復查決定不服時提起。
- 行政訴訟:對訴願決定不服時向行政法院提起。
常見爭議類型
- 財產估價(如上市股票價格劇烈變動時的估價)
- 扣除額認列(如應納未納稅捐、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)
- 擬制遺產、生前贈與併入遺產等認定
上列主題,李家蔚律師曾於《月旦財稅實務釋評》等期刊發表相關文章,可參考作者與著作。
服務方式
可先說明爭議內容並提供核定稅額通知書、繳款書與申報資料,由律師檢視爭點與程序時點,再確認可協助的範圍(例如復查申請、訴願或行政訴訟)與委任事宜。
CONTACT
聯絡方式
歡迎預約諮詢
諮詢收費方式
電話或 LINE 訊息提供 10 分鐘免費諮詢。
正式諮詢每小時新臺幣 3,500 元;若確定委任,已支付的正式諮詢費可折抵委任費。